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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股東及投資者的溝通

本公司致力於維持高水準的企業透明度。本公司投資人關係團隊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讓股東、投資人、分析員、銀行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知悉本公司企業策略及業務營運。

本公司的股東大會為董事會與股東之間提供最好的溝通機會,而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64A條,股東有權發言。本公司已遵守守則條文、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所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所需的通知期。

此外,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每項重大獨立議題都提呈獨立的決議案。

各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密核委員會主席,或在其等缺席時,各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以及(如適用)獨立董事委員會,可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回答有關提問。

本公司外聘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代表亦已出席於二零二四年以及二十八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解答有關進行審計、編制核數師報告及其內容、獨立性政策以及二十八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解答有關進行審計、編制核數師報告及其內容、獨立性的問題。

以投票方式表決

本公司於相關的企業通訊中皆說明,股東須以投票方式表決,以允許股東以持有本公司一股一票的方式表決。會議主席會解釋表決的程序及回答股東有關在股東大會上以投票方式表決投票的任何疑問。股東會的投票表決結果於股東會後當日分別登載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

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權利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64條,股東特別大會須於一名或多名股東要求時召開,該等股東在該等決議之日須持有本公司的議程中10%(按立權(按立權」)。股東的要求須以書面向董事會或公司秘書作出,以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處理有關要求所列明的任何事務。有關股東特別大會須於提出上述要求後兩個月內舉行。倘提出上述要求後二十一日內,董事會未有著手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則請求人可以相同方式自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而本公司須向該等請求人償付彼等因董事會未有召開大會而產生的一切合理開支。

於股東大會上與股東溝通及提呈決議案的程序

根據守則規定,股東溝通政策已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制定並採納及隨後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平均修訂,以確保本董事會已採取適當步驟向股東提供有效溝通。股東溝通政策項下,股東溝通的有效性將由董事會每年審查。

所有已公佈的資料,包括所有的法定公告、新聞稿及行事歷會及時上載至本公司網站ww.dfa3999.com。投資者亦可透過本公司投資者關係部門或致電(86)-10-59047569或傳送電郵至investors@dachan.com.cn聯絡本公司,向董事會或高階管理層提交查詢,或直接於本公司股東大會提出問題或建議。本公司專責投資人係團隊會以面對面交談及投資人電話會議的方式,積極與現有及潛在投資人及時溝通。

本公司認為最新的股東溝通政策為有效,並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順利實施。本公司可向股東會或向本公司投資者關係部聽取股東意見,且能及時處理及滿意地解決股東的關切。例如,我們安排了虛擬和實體會議,以允許股東或潛在投資者參加本公司安排的會議。為了進一步促進有效溝通,本公司投資人關係部已指派專人處理股東的查詢及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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