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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安排

首頁 投資者關係 電子通訊安排
 
有關公司通訊的安排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已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本公司的所有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同時載於本公司網站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網站(合稱「網站」),若股東及投資者擬於本公司在「聯交所」網站刊發公司通訊時收到通知,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市場數據」 項下登記使用「訊息提示」服務。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本公司可透過「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提供公司通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除外)( 「電子版本」)。

若本公司刊發公司通訊是為尋求登記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股東權利或以股東身份作出選擇(即屬「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會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以電郵方式(如沒有提供電郵地址,郵寄至個別登記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的地址)個別發送予登記股東。為免生疑問,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本公司將會向每名新登記股東尋求其同意收取日後所有公司通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除外)的「電子版本」。若本公司在為期28日內尚未收到該登記股東反對透過「網站」以電子方式閱覽公司通訊的任何回應,該登記股東將被視作同意收取「電子版本」,而非印刷本。

如登記股東欲︰

  • 收取最近期刊發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英文、中文或中英文版本);或
  • 持續收取本公司日後刊發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英文、中文或中英文版本),

登記股東可向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提出申請(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非登記股東亦可要求收取本公司刊發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本公司在「網站」刊發公司通訊後的情況

  • 本公司將會在以下情況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至登記股東的地址︰根據登記股東提出的要求(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如尚未尋求得到登記股東同意(包括視為同意)收取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又或如該公司通訊屬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該股東未有提供電郵地址;
  • 若登記股東已選擇(或被視為同意選擇)「電子版本」,有關公司通訊已載於「網站」的通知將會以電郵方式(如沒有提供電郵地址,郵寄至本公司股東名冊上的地址)發送予登記股東。若該等登記股東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電子方式閱覽相關公司通訊時遇到困難,或欲收取印刷本,本公司在收到其要求後將立即向其免費發送印刷本;及
  • 有關公司通訊已載於「網站」的通知將會以電郵方式或(如沒有提供電郵地址)以郵寄方式連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如收到有關要求)發送予將本公司股份(不論是否透過經紀或託管商持有)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非登記股東。

登記股東及非登記股東可於任何時候向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書面通知,修改其收取公司通訊的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如股東對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問,可以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 時至下午6 時,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本公司股票過戶處的查詢熱線(852 ) 2980 1333查詢。

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本公司於「網站」刊發公司通訊後,如登記股東或非登記股東擬收取相關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有別於其所選擇的另一個語言版本,可向本公司股票過戶處索取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郵寄至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3999- ecom@hk.tricorglobal.com)。

登記股東或非登記股東可以在任何時候透過填寫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向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在合理時間內發出事先書面通知(郵寄至上述地址或電郵至3999-ecom@hk.tricorglobal.com) ,更改選取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關更改要求適用於本公司日後刊發的公司通訊。

如股東要求收取本公司刊發日後公司通訊之印刷本,有關要求將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直至每年財政年度的結束日(以較早者為準)。

上述向本公司股東發佈公司通訊的方式可能會依《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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