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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1)董事會
 
董事會現時有十一名董事,其中兩名為執行董事,五名為非執行董事,另有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組成如下∶
 
執行董事:
韋俊賢(主席及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亦擔任首席執行官)
韓家寅
 
非執行董事:
韓家宇 
韓家宸
韓家寰
趙天星
尉安寧

獨立非執行董事:
魏永篤
陳治
丁玉山
夏立言
 
按類識別董事角色的更新名單可隨時於本公司網站或聯交所網站供各位閱覽。該名單列明各董事是否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列明各董事之職責。 
本公司於所有企業通訊中列明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披露彼等之姓名。 
董事之具體履歷載於本公司年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歷」一節。 
除于本年報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歷」中披露的關係外,董事會各成員(特別是主席與首席執行官)間並無其他關係(包括財務、商業、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關關係)。 
獨立非執行董事在董事會擔當重要角色,占董事會總成員逾三分之一,各自擁有所屬行業的專業經驗。彼等負責確保董事會保持高水準的財務和其他的法定申報,並提供足夠的審核和制衡,以維護本公司股東及本集團的整體利益。於二零二二年整個年度,除「企業管治常規」一節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會在任何時候都符合上市規則要求委任最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其中最少一位擁有適當的會計專業資格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而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占董事會最少三分之一。

董事會成員對股東負責,職責包括制定全面業務發展目標及本公司長期策略、評估管理政策成果、監察管理層表現及定期確保有效風險管理的措施。 
 
董事定期舉行會議檢討本集團財務及經營表現並且討論及制定未來發展計畫。大多數董事親身或以其他電子通訊方式出席定期董事會會議。

於二零二二年,各董事出席上述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及董事委員會會議的紀錄如下∶ 

董事 董事會會議 股東大會
執行董事
韋俊賢 4/4 1/1
韓家寅 4/4 1/1

非執行董事
韓家宇 4/4 1/1
韓家宸 4/4 1/1
韓家寰 3/4 0/1
趙天星 4/4 1/1
尉安寧 4/4 0/1
獨立非執行董事
魏永篤 4/4 1/1
陳治 4/4 1/1
丁玉山 4/4 1/1
夏立言 4/4 1/1



 (2) 管理層職能
 
以下各類事宜須由董事會決定或待其批准: 
• 企業及資本結構; 
• 企業策略; 
• 影響本集團整體的重大政策; 
• 經董事會採納之重大政策變更; 
• 業務計畫,包括主要生產及行銷計畫、預算及公告; 
• 重要財務事宜; 
• 董事會之結構、規模及組成變動; 
• 任免或續任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核數師; 
•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酬金政策;及 
• 與主要利益相關團體(包括股東及監管機構)溝通。
 
各董事擁有董事備忘錄副本,並清楚瞭解本公司上述分工政策。
就授權予管理層之管理及行政職能方面,董事會已就管理層之權力給予清晰的指引,特別是在管理層應向董事會彙報以及在代表本公司作出任何決定或訂立任何承諾前應取得董事會事先批准等事宜。


(3) 任命、連任及免職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 108 條:
• 執行董事韋俊賢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執行董事韓家寅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非執行董事韓家宇先生獲重選,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非執行董事韓家宸先生獲重選,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非執行董事韓家寰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非執行董事趙天星先生獲重選,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非執行董事尉安寧先生獲重選,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獨立非執行董事魏永篤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治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獨立非執行董事丁玉山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 獨立非執行董事夏立言先生,任期直至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4) 主席及首席執行官的職責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主席及首席執行官的職位分別由韋俊賢先生及孫德宏先生擔任。此安排確保主席管理董事會的職責與首席執行官監督本集團整體內部營運的職責得以明確區分。 
 

(5) 證券交易指引
 
董事會已採納條款不比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之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所規定標準寬鬆之守則,以規範有關董事的證券交易。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彼等確認,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彼等進行證券交易時已遵守標準守則及本公司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 
董事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擁有本公司股份的權益載於本公司年報「董事會報告」章節。 
董事會亦已為相關員工就對本公司股份進行交易訂定嚴謹程度不比標準守則寬鬆之書面指引,相關人士包括任何因其職位或雇傭關係而可能擁有與本公司或其證券有關的內幕消息的雇員、董事、及附屬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雇員。
 

(6) 入職及持續專業發展
 
董事會透過各董事會會議、決議案、備忘錄及董事會文件不斷獲得有關法律及監管發展、業務及市場變化之最新資料,以履行彼等職責。根據本公司存置之記錄,為符合守則關於持續專業發展之規定,董事在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期間接受以下培訓:

董事 閱讀材料 電子學習
執行董事
韋俊賢(主席) V V
韓家寅 V V

非執行董事
韓家宇 V V
韓家宸 V V
韓家寰 V V
趙天星 V V
尉安寧 V V

獨立非執行董事
魏永篤 V V
陳治 V V
丁玉山 V V
夏立言 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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