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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增資股票領取方式為何?
答:
(1) 本公司本次增資新股依主管機關公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四款規定,須採無實體發行,因無現股可領取,本公司將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本次增資新股。若 貴股東為集保戶股東,本公司將配合集保公司規定於發放日直接撥入您的集保帳戶。
(2) 股東若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直接於通知書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填寫集保帳號,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整批帳簿劃撥作業。
(3) 若 貴股東未開立集保帳戶,則本次增資股將暫時存在集保「登錄專戶」,俟股東開立集保帳戶後,在通知書第四聯填妥資料並蓋上原留印鑑,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回本公司辦理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本公司將向集保申請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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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謂逐戶配發?何謂零股歸戶?有意願辦理逐戶配發零股歸戶者應如何辦理?
答:
(1) 逐戶配發:投資人於最後過戶日在不同證券商帳戶皆有餘額時,依各證券商帳戶配發千股倍數之股票。
(2) 零股歸戶:考量投資人交易之便利性,各帳戶不滿仟股部份之配股仍維持歸戶配發至最新異動帳戶。
(3) 逐戶配發依規定須同時配合零股歸戶,所以本次貴股東在兩家以上券商開戶並皆有餘額,且本次配發股數超過1,000股者,才可適用。
有意願辦理者請在通知書第三聯勾選「本人同意辦理逐戶配發零股歸戶」蓋妥原印鑑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寄回本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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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我是原世華銀行中籤戶股東,為何本次配股未直接劃撥本人帳戶?
答:
原世華銀行中籤戶股東須先辦理股東印鑑卡,領取中籤股票並辦理金控股票換票事宜,才可辦理本次增資股票劃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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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全權委託戶股東如何處理?
答:
股東另有全權委託戶者,本次通知書會分別寄發,全權委託戶會依據其委託人在證券商之集保股數所配發之增資股數,於發放日直接撥入該集保帳戶,不會合併撥入原股東之集保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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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接到發放通知書後如何處理?
答:
請股東詳閱第三聯之記載,如符合貴股東之意願,通知書不必寄回。 若欲更改領取方式請直接於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內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本公司收到後將重新寄上新的領取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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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發放通知書未登載集保帳號者或登載之「集保帳號」已取消,要如何領取?
答:
(1) 請直接於"發放通知書"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內,填寫「正確集保帳號」共計11碼,並蓋妥原留印鑑,於 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本公司收到後將輸入您的集保帳號,改為帳簿劃撥並重新寄上新的領取單。
(2) 未於 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以前寄回者,請先開立集保帳戶並直接在第四聯填妥後蓋上原留印鑑寄回本公司辦理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本公司於辦妥後將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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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發放通知書第三聯登載為「集保帳號A」者,要如何改為「集保帳號B」?
答:
請直接於"發放通知書" 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內填寫「新變更之集保帳號B」(共計11碼)並蓋妥原留印鑑,於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 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本公司收到後將更正您的集保帳號作帳簿劃撥並重新寄上新的領取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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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可扣抵稅額如何計算?
答:
可扣抵稅額=配股數×10元(面額)×稅額抵扣比例%。
目前可扣抵稅額為公司概算數字,所得申報請以本公司次年一月底前向國稅局申報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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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是否必須繳納「可扣抵稅額」才能領取配股?
答:
可扣抵稅額是本公司所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在盈餘分配時,與股利一併「分配」給股東,讓股東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抵繳應納稅額。所以貴股東領取配股時,不必繳任何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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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我是僑外資股東,今年是否有抵繳稅額?
答: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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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質設件如何領取股票?
答:
1.以現股質設者請於取得質權人(銀行)之「質設股票孳息領取同意書」後,再向本公司申請。
2.以集保股票質設者請逕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質權人同意孳息領取作業後,再向本公司申請。
請將通知書第四聯填妥集保帳號並蓋妥原留印鑑洽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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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掛失件如何領取股票?
答:
請辦妥"除權判決"再行併同第四聯蓋妥原留印鑑洽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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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法院件如何領取股票?
答:
於法院解除扣押後再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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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發放通知書上登載集保帳號,於正式劃撥時,因故無法劃撥造成退撥?
答:
(1) 本公司自受理股東申請帳簿劃撥,曾於事前多次向集保公司申請檢試。
(2) 如於正式劃撥時,因故退撥(可告知股東退撥原因),本公司將另行寄上通知單,由股東填妥正確集保帳號後再行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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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國泰人壽、國泰銀行(原匯通銀行)、世華銀行的股票公開市場交易怎麼不見了?
答: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九條及交易所營業細則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股份轉換基準日,金控公司新股上市,同日原金融機構下市;即在轉換基準日當天,國泰人壽( 2805 )在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通銀行( 2835 )在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世華銀行( 2826 )在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即下市不在公開市場買賣,改由國泰金控( 2882 )轉換新股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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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原有國泰人壽、國泰銀行(匯通銀行)、國泰產險(東泰產險)、世華銀行的股票是否須要換成國泰金控股票才能買賣?
答:
原有股票皆在集保者:在轉換基準日時,由金控循集保帳簿劃撥方式逕行轉換為國泰金控股票,當日即可進行買賣。
原有股票皆為現股者:必須至轉換通知書所示換發地點換發為國泰金控現股後始能進行交易。
原有股票部分為現股,部分為集保者:集保部分如上述直接撥轉即可交易,現股部分則仍須先行轉換為國泰金控現股後始可進行交易。
第七商銀股份轉換為國泰金控係採無實體方式,股東須先行開立集保帳戶,申請 671 轉帳劃撥後始可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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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我是現股股東,要如何辦理換發股票?
答:
臨櫃辦理:請攜帶身分證、留存印鑑章、轉換通知書、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及全部現股股票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
國泰人壽、東泰產險、國泰銀行、世華銀行、第七商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 TEL:27087698 ext.7611-7622
郵寄:請於轉換通知書上用妥原留印鑑式樣 ( 新戶及原未留存印鑑卡之股東並請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印鑑卡資料 ) 、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集保存摺影本 ( 第七商銀 ) 並隨附所有現股股票郵寄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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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請問我有未領股票怎麼辦理換發股票?
答:
臨櫃辦理:請攜帶身分證、留存印鑑章、轉換通知書、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及全部現股股票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補領同時換發新股票:
國泰人壽、東泰產險、國泰銀行、世華銀行、第七商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 TEL:(02)27087698 ext.7611-7622
郵寄:請於轉換通知書上用妥原留印鑑式樣 ( 新戶及原未留存印鑑卡之股東並請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印鑑卡資料 ) 、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集保存摺影本 ( 第七商銀 ) 並隨附全部現股股票郵寄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我們會將未領股票一併換發新股票寄給 貴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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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請問我有股票遺失怎麼辦理換發股票?
答:
臨櫃辦理:遺失之股票請先向治安機關報案或報備,持報案或報備證明並攜帶身分證、留存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掛失手續,俟完成掛失補發程序後再行辦理換發,其餘未遺失部分則可先辦理換發。
國泰人壽、東泰產險、國泰銀行、世華銀行、第七商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 TEL:(02)27087698 ext.7611-7622
郵寄:遺失之股票請先向治安機關報案或報備,附報案或報備證明並填妥掛失申請書用妥原留印鑑式樣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掛失手續,俟完成掛失補發程序後再行辦理換發其餘未遺失部分仍可先行郵寄辦理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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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我要不要寄新的印鑑卡給公司?
答:
若原資料已為金控股東,沿用原金控印鑑卡;若為新戶股東屬純集保戶者,請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印鑑卡郵寄國泰金控辦理 ( 國泰金控股務科: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其餘須行辦理現股換發者請逕寄原公司股務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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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國泰金融控股公司何時成立?
答:
國泰金控在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式成立,是由國泰人壽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
依據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泰人壽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一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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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請問世華銀行何時加入國泰金控?
答:
股份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該日世華銀行轉換為國泰金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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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世華銀行轉國泰金控時的換股比率為何?
答:
依據九十一年十月四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及轉換契約約定調整,於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世華銀行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一.六八四八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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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國泰人壽轉國泰金控時的換股比率為何?
答:
依據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泰人壽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一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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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國泰銀行(原匯通銀行)、國泰產險(原東泰產險)轉國泰金控時的換股比率為何?
答:
股份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該日匯通銀行、東泰產險轉換為國泰金控子公司。
依據九十一年三月八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國泰銀行原有股東普通股每六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國泰產險原有股東普通股每四.五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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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第七商銀何時加入國泰金控?換股比率為何?
答:
股份轉換基準日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該日第七商銀轉換為國泰金控子公司。
依據九十五年六月九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七商銀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三‧八三九二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