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訊息

股東問答集


  • 問:股東會開會通知書未收到可否補發?

    答:本公司已於法訂規定期限內郵寄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股東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而欲參加開會者,請提供股東戶號、姓名逕行向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查詢(電話02-27087698轉7611至7620),或於開會當日持身分證正本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會場補發。

  • 問:股東未收到出席簽到卡,如何出席股東會?

    答:請於開會當日持身分證正本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會場補發。

  • 問:欲參加股東會開會其開會通知書如何填寫、蓋章?

    答:親自出席者,請於第二聯出席通知書蓋妥股東原留印鑑,並於開會五日前寄達本公司。
    委託出席者,請於第五聯委託書之委託人原留印鑑處,蓋妥股東原留印鑑,並親自填寫受託代理人姓名,受託代理人簽章後,請於開會五日前寄達本公司。

  • 問:股東是否可將股數分割,並分別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

    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委託股數不可分割),並以委託一人出席股東會。

  • 問:股東欲撤銷委託,須如何辦理?

    答:股東若於股東會前欲撤銷委託,請以書面通知受託代理人及本公司,並取回委託書。
    股東若於股東會當日欲撤銷委託,請事先聯繫受託代理人取回出席簽到卡並以書面向現場報到組申請。受託代理人已出席者,恕不接受撤銷委託。

  • 問: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年報何時、何地可索取?

    答:依規定,本公司會於股東會開會15日前,備妥股東會議事手冊供股東索閱,請股東至總公司B1股務櫃台索取。

  • 問:今年股東會紀念品為何?

    答:為配合主管機關宣導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避免資源浪費,以節省費用提高獲利回饋股東,本年度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敬請諒察。

  • 問:為什麼今年股東會不發紀念品?

    答:每年各上市櫃公司所發放的股東會紀念品動軋數十萬份,所花費的金額相當可觀,但並不一定符合每位股東的需求,無形中浪費許多社會資源,若將該筆費用節省下來,提高公司獲利,日後仍將回饋股利給股東,本項作法尚請股東惠予支持。



  • 問:增資股票領取方式為何?

    答:(1) 本公司本次增資新股依主管機關公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四款規定,須採無實體發行,因無現股可領取,本公司將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本次增資新股。若 貴股東為集保戶股東,本公司將配合集保公司規定於發放日直接撥入您的集保帳戶。
    (2) 股東若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直接於通知書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填寫集保帳號,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整批帳簿劃撥作業。
    (3) 若 貴股東未開立集保帳戶,則本次增資股將暫時存在集保「登錄專戶」,俟股東開立集保帳戶後,在通知書第四聯填妥資料並蓋上原留印鑑,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回本公司辦理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本公司將向集保申請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 問:何謂逐戶配發?何謂零股歸戶?有意願辦理逐戶配發零股歸戶者應如何辦理?

    答:(1) 逐戶配發:投資人於最後過戶日在不同證券商帳戶皆有餘額時,依各證券商帳戶配發千股倍數之股票。
    (2) 零股歸戶:考量投資人交易之便利性,各帳戶不滿仟股部份之配股仍維持歸戶配發至最新異動帳戶。
    (3) 逐戶配發依規定須同時配合零股歸戶,所以本次貴股東在兩家以上券商開戶並皆有餘額,且本次配發股數超過1,000股者,才可適用。 有意願辦理者請在通知書第三聯勾選「本人同意辦理逐戶配發零股歸戶」蓋妥原印鑑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寄回本公司辦理。

  • 問:我是原世華銀行中籤戶股東,為何本次配股未直接劃撥本人帳戶?

    答:原世華銀行中籤戶股東須先辦理股東印鑑卡,領取中籤股票並辦理金控股票換票事宜,才可辦理本次增資股票劃撥作業。

  • 問:全權委託戶股東如何處理?

    答:股東另有全權委託戶者,本次通知書會分別寄發,全權委託戶會依據其委託人在證券商之集保股數所配發之增資股數,於發放日直接撥入該集保帳戶,不會合併撥入原股東之集保帳戶。

  • 問:接到發放通知書後如何處理?

    答:請股東詳閱第三聯之記載,如符合貴股東之意願,通知書不必寄回。 若欲更改領取方式請直接於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內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本公司收到後將重新寄上新的領取單。

  • 問:發放通知書未登載集保帳號者或登載之「集保帳號」已取消,要如何領取?

    答:(1) 請直接於"發放通知書"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內,填寫「正確集保帳號」共計11碼,並蓋妥原留印鑑,於 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本公司收到後將輸入您的集保帳號,改為帳簿劃撥並重新寄上新的領取單。
    (2) 未於 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以前寄回者,請先開立集保帳戶並直接在第四聯填妥後蓋上原留印鑑寄回本公司辦理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本公司於辦妥後將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 問:發放通知書第三聯登載為「集保帳號A」者,要如何改為「集保帳號B」?

    答:請直接於"發放通知書" 第三聯擬變更集保帳號欄內填寫「新變更之集保帳號B」(共計11碼)並蓋妥原留印鑑,於通知書所載之截止日 前寄回本公司行政管理部股務科,本公司收到後將更正您的集保帳號作帳簿劃撥並重新寄上新的領取單。

  • 問:可扣抵稅額如何計算?

    答:可扣抵稅額=配股數×10元(面額)×稅額抵扣比例%。
    目前可扣抵稅額為公司概算數字,所得申報請以本公司次年一月底前向國稅局申報資料為準。

  • 問:是否必須繳納「可扣抵稅額」才能領取配股?

    答:可扣抵稅額是本公司所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在盈餘分配時,與股利一併「分配」給股東,讓股東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抵繳應納稅額。所以貴股東領取配股時,不必繳任何稅負。

  • 問:我是僑外資股東,今年是否有抵繳稅額?

    答:無。

  • 問:質設件如何領取股票?

    答:1.以現股質設者請於取得質權人(銀行)之「質設股票孳息領取同意書」後,再向本公司申請。
    2.以集保股票質設者請逕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質權人同意孳息領取作業後,再向本公司申請。 請將通知書第四聯填妥集保帳號並蓋妥原留印鑑洽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

  • 問:掛失件如何領取股票?

    答:請辦妥"除權判決"再行併同第四聯蓋妥原留印鑑洽行政管理部股務科辦理。

  • 問:法院件如何領取股票?

    答:於法院解除扣押後再申請辦理。

  • 問:發放通知書上登載集保帳號,於正式劃撥時,因故無法劃撥造成退撥?

    答:(1) 本公司自受理股東申請帳簿劃撥,曾於事前多次向集保公司申請檢試。
    (2) 如於正式劃撥時,因故退撥(可告知股東退撥原因),本公司將另行寄上通知單,由股東填妥正確集保帳號後再行劃撥。



  • 問:現金股利如何領取?

    答:依照 貴股東所指定的方式匯款、掛號郵寄支票、或領取現金。
      一、匯款: 已寄發通知書,請向銀行或郵局查詢。
    二、支票: 貴股東若未指定銀行帳戶,本公司將郵寄「股東本人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請存入貴股東本人銀行帳戶即可兌現。
    三、 現金: 若貴股東所配發之現金股利,不足支付掛號郵費(24元)、或匯費(10元),則改以現金派發,請股東自行領取。
    明年要以匯款方式領取嗎?請下載 「現金股利匯款同意書」,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章後寄回本公司即可。

  • 問:匯款失敗怎麼辦?

    答:一、本公司將在各銀行退匯後五個營業日補寄支票。
      二、明年要變更帳號麼?
    下載「現金股利匯款同意書」列印、填寫、蓋妥原留印章後郵寄: (10633)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296號地下一樓 收
    三、匯款失敗可能有以下的原因:
      (一)帳號錯誤(可能是填寫、或輸入的錯誤)
      (二)帳戶結清。
      (三)銀行合併整編。
      (四)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錯誤。
      (五)帳戶久未使用。(財政部規定銀行帳戶若逾兩年未使用,則銀行將註記為靜止戶而無法將配發金額撥入)
      (六)非股東本人的帳戶

  • 問:支票沒收到?

    答:現金股利的支票,都是以掛號寄達 貴股東的通訊地址。
    不能寄達的原因可能是:
    一、通訊地址變動,沒有通知本公司,可能寄到舊地址去了。
    二、無人在家等無法投遞的原因,可能退回郵局或本公司。
      請電本公司查詢:TEL:(02)27087698 ext.7611-7620。
      或就近向郵局查詢。
      要變更地址嗎? 下載「地址變更申請書」,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章後寄回本公司。

  • 問:想改變領取方式?

    答:一、下載「現金股利匯款同意書」,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章後寄回本公司。
    二、列印、填寫、蓋妥原留印章
      三、 請郵寄: (10633)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296號地下一樓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收,本公司收到後會憑以變更並列入明年後續服務。
     四、填寫須知
      (一)改採匯款方式領取或變更帳號:請在適當欄位填入新的帳號。
      (二)改採支票方式領取:請在空白處中註明。

  • 問:股票掛失中如何領取?

    答:一、依照規定,掛失股票的股利,在沒有取得法院的除權判決書以前,是不能領取的;請於接獲法院之除權判決後再向本公司領取。
    二、未掛失股票部份的股利,本公司仍主動寄發。

  • 問:股票有質設如何領取?

    答:一、質設股票的股利,必須取得質權人的同意才能領取。
    二、以現股質設者請於取得質權人(銀行)之「質設股票孳息領取同意書」後,再向本公司申請。
      三、以集保股票質設者請逕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質權人同意孳息領取作業後,再向本公司申請。

  • 問:為什麼我要領現金?

    答:因為貴股東配到的現金股利不夠支付:
    一、支票掛號的郵費 24元,或是
    二、跨行匯款的匯費 10元。
    貴股東如果要郵寄領取的話,我們會以郵票取代現金的方式寄給您。

  • 問:支票抬頭不對怎麼辦?

    答:一、請郵寄下列資料到本公司辦理抬頭變更:
      (一)原支票。
      (二)身份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正反面影本。
      (三)如果有改名的話,請附戶籍謄本。
    二、要辦理姓名變更嗎? 下載「印鑑變更申請書」,填寫蓋章後寄回本公司。

  • 問:支票不見了怎麼辦?

    答:一、請再找找看。
    二、如果支票的開票日還沒超過一年,請選擇以下二種方法之一辦理:
    (一)向國泰世華銀行辦理掛失,程序如下:
    1. 本人親自到國泰世華仁愛分行櫃檯辦理掛失。
    2. 到法院辦理公示催告及登報。
    3. 公示催告期滿後,取得法院的除權判決書,再由本人親自到國泰世華仁愛分行換發新的支票。
    (二)等該支票的開票日超過一年(過期)後,直接洽本公司辦理補發。
    三、如果支票的開票日已經超過一年,請直接洽本公司辦理補發。

  • 問:支票過期了怎麼辦?

    答:請電洽本公司辦理 TEL:(02)27087698 ext.7611-7620

  • 問:我是僑外資股東,今年是否有抵繳稅額?

    答:



  • 問:為何今年沒有收到股利憑單?

    答:所得稅法修正案,已於103年1月8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亦核定自103年起適用免填發憑單的範圍,包括:
    (1) 憑單填發單位在2月1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的前一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2) 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並包含境內居住的國人及外僑。
    至於納稅義務人為國內事業、團體、執行業務者及信託行為受託人者,暫不列入憑單無紙化的實施對象,本公司已於2月10日前將憑單填發此類納稅人。
    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作業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方式,本公司已依規定在期限內完成申報,稽徵機關將於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請股東多加利用。

  • 問:如何申請補發股利憑單?

    答:您可以來電或以EMAIL方式提出申請補發。亦可直接以電話詢問您的應申報各項數字逕行填入個人所得稅申報書中即可。

  • 問:報稅時,股利憑單所得應歸屬在哪裡?

    答: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前一年所獲分配的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股利憑單(54C)應列為"營利所得"項下,不可列於"利息"項下,所以不適用於27萬利息免稅額中,不要申報錯了。

  • 問:今年為何沒有可扣抵稅額?

    答:根據107.2.7修正之所得稅法規定,自107.1.1起,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股利所得,廢除兩稅合一部份設算可扣抵制度,改採「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稅額(股利X 8.5%,上限8萬元)」及「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二擇一申報制度,故自107年起無可扣抵稅額。詳細內容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44/5526842571705965736

  • 問:如果我是屬於外國人,我會收到股利憑單嗎?

    答:公司在配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後10日內,已針對外國人部分填具扣繳憑單,並報經稽徵機關核驗

    憑單總類 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股利憑單
    本國人
    外國人

    註一:本國人:是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
    註二:外國人:是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



  • 問:國泰人壽、國泰銀行(原匯通銀行)、世華銀行的股票公開市場交易怎麼不見了?

    答: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九條及交易所營業細則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股份轉換基準日,金控公司新股上市,同日原金融機構下市;即在轉換基準日當天,國泰人壽( 2805 )在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通銀行( 2835 )在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世華銀行( 2826 )在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即下市不在公開市場買賣,改由國泰金控( 2882 )轉換新股進行買賣。

  • 問:原有國泰人壽、國泰銀行(匯通銀行)、國泰產險(東泰產險)、世華銀行的股票是否須要換成國泰金控股票才能買賣?

    答:原有股票皆在集保者:在轉換基準日時,由金控循集保帳簿劃撥方式逕行轉換為國泰金控股票,當日即可進行買賣。
    原有股票皆為現股者:必須至轉換通知書所示換發地點換發為國泰金控現股後始能進行交易。
    原有股票部分為現股,部分為集保者:集保部分如上述直接撥轉即可交易,現股部分則仍須先行轉換為國泰金控現股後始可進行交易。
    第七商銀股份轉換為國泰金控係採無實體方式,股東須先行開立集保帳戶,申請 671 轉帳劃撥後始可進行交易。

  • 問:我是現股股東,要如何辦理換發股票?

    答:臨櫃辦理:請攜帶身分證、留存印鑑章、轉換通知書、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及全部現股股票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
    國泰人壽、東泰產險、國泰銀行、世華銀行、第七商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 TEL:27087698 ext.7611-7622
    郵寄:請於轉換通知書上用妥原留印鑑式樣 ( 新戶及原未留存印鑑卡之股東並請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印鑑卡資料 ) 、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集保存摺影本 ( 第七商銀 ) 並隨附所有現股股票郵寄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

  • 問:請問我有未領股票怎麼辦理換發股票?

    答:臨櫃辦理:請攜帶身分證、留存印鑑章、轉換通知書、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及全部現股股票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補領同時換發新股票:
    國泰人壽、東泰產險、國泰銀行、世華銀行、第七商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 TEL:(02)27087698 ext.7611-7622
    郵寄:請於轉換通知書上用妥原留印鑑式樣 ( 新戶及原未留存印鑑卡之股東並請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印鑑卡資料 ) 、 671 轉帳劃撥申請書 ( 第七商銀 ) 、集保存摺影本 ( 第七商銀 ) 並隨附全部現股股票郵寄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我們會將未領股票一併換發新股票寄給 貴股東。

  • 問:請問我有股票遺失怎麼辦理換發股票?

    答:臨櫃辦理:遺失之股票請先向治安機關報案或報備,持報案或報備證明並攜帶身分證、留存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掛失手續,俟完成掛失補發程序後再行辦理換發,其餘未遺失部分則可先辦理換發。
    國泰人壽、東泰產險、國泰銀行、世華銀行、第七商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國泰金控行政管理部(股務) TEL:(02)27087698 ext.7611-7622
    郵寄:遺失之股票請先向治安機關報案或報備,附報案或報備證明並填妥掛失申請書用妥原留印鑑式樣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掛失手續,俟完成掛失補發程序後再行辦理換發其餘未遺失部分仍可先行郵寄辦理換發。

  • 問:我要不要寄新的印鑑卡給公司?

    答:若原資料已為金控股東,沿用原金控印鑑卡;若為新戶股東屬純集保戶者,請附上身分證影本及印鑑卡郵寄國泰金控辦理 ( 國泰金控股務科: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 B1) 其餘須行辦理現股換發者請逕寄原公司股務機構辦理。

  • 問:國泰金融控股公司何時成立?

    答:國泰金控在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式成立,是由國泰人壽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
    依據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泰人壽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一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 問:請問世華銀行何時加入國泰金控?

    答:股份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該日世華銀行轉換為國泰金控子公司。

  • 問:世華銀行轉國泰金控時的換股比率為何?

    答:依據九十一年十月四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及轉換契約約定調整,於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世華銀行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一.六八四八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 問:國泰人壽轉國泰金控時的換股比率為何?

    答:依據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泰人壽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一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 問:國泰銀行(原匯通銀行)、國泰產險(原東泰產險)轉國泰金控時的換股比率為何?

    答:股份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該日匯通銀行、東泰產險轉換為國泰金控子公司。
    依據九十一年三月八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國泰銀行原有股東普通股每六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國泰產險原有股東普通股每四.五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

  • 問:第七商銀何時加入國泰金控?換股比率為何?

    答:股份轉換基準日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該日第七商銀轉換為國泰金控子公司。
    依據九十五年六月九日股東大會通過的換股比率,於轉換基準日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七商銀原有股東普通股每三‧八三九二股換發國泰金控普通股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