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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關係

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本公司於100年12月27日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已於111年6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獨立董事胡秋江先生、陳玟妤小姐及余明長先生等3人,擔任本公司第五屆薪酬委員會成員,其任期自董事會決議委任之日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之日止(即114年6月20日)。本委員會召集人及會議主席則由獨立董事胡秋江先生擔任之。


職權事項:
本委員會將依據董事會核定之『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執行職權:
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21日至114年6月20日,截至112年12月26日,已開會5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應出席次數(A)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獨立董事(召集人) 胡秋江  5 5 0 100
獨立董事 陳玟妤 5 5 0 100
獨立董事 余明長 5 5 0 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事項 112年度 111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112年度 111年度 110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