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條中訂定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政策,第十二屆董事會共有
8位董事,包含
3名獨立董事(佔比
37.5%)且任期皆在三年以下;同時有
2名董事具員工身分(佔比
25%)。另外,全體董事均具備營運判斷、領導及決策能力。
本公司重視董事組成多元化,因此設定董事會多元化之具體目標:於民國
112年董事任期屆滿改選後,女性董事占比目標達
10%以上,以達成性別平等多元化之政策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
民國
112年
5月
31日董事改選,第十三屆董事會成員中,吳美慧董事為女性董事,已達成女性董事占比達
10%以上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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